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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评论
邹加怡:把协商民主优势转化为人民民主效能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邹加怡   发布时间:2022-03-03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要论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人民政协要深刻理解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按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加强协商民主建设,为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更强大生机活力作出贡献。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中国的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既有鲜明中国特色,也体现全人类共同追求,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协商民主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很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的要义和特点,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展现了中国民主的深厚现实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

协商民主体现全链条的民主优势。在我国,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链条。协商民主贯穿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个环节,通过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制度化实践、围绕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协商式监督等方式,推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都体现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心声。充分的协商民主可以有效防止那种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有助于更好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

协商民主践行全方位的民主要求。协商民主是实实在在而不是做样子的,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协商内容广泛,不仅体现在政治领域,还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各类实际问题。协商渠道丰富,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协商方式多样,包括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和理念更好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

协商民主凸显全覆盖的民主特点。协商民主蕴含人民民主的真谛,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通过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有序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更好实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实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和养分,扎根中国社会土壤,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和生动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广泛协调各种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有助于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指导思想、共同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团结合作。

协商民主具有坚实文化根基。民主政治形式的形成发展受一个国家特定的历史、社会、文化条件影响和制约。协商民主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是承载着中华民族价值观念的重要民主形式。协商民主坚持天下为公,始终以国家利益为本、以百姓关注为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局看问题;坚持兼容并蓄,具有巨大的包容性,能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坚持求同存异,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需求,理性平和地找到最大公约数。

协商民主具有深厚理论渊源。民主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真正的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推动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通过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协商,使人民广泛持续深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理论,也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理论贡献。

协商民主具有丰富实践探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政治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改革开放后,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确立为基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部署。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努力探索,极大丰富了植根于中国国情和社会土壤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增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效。

协商民主具有不断完善的制度保障。发展民主政治,需要一系列制度、程序、机制的保障。我国政治制度为发挥协商民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奠定了基础,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政党协商、政协协商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人民政协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推进协商民主实践的重要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重要地位。要通过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更好实现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成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

坚持党对政协协商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制度设计。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重大政治责任,通过政协协商的制度实践,切实发挥协商民主这一实现党的领导重要方式的作用,使党的主张充分反映人民意愿,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行动,推动治国理政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通过有效工作,使人民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拓展协商内容、形式和范围。胸怀“国之大者”,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工作重点,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协商议政。发挥协商式监督作用,运用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优势,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环节、全链条的实践。充分发挥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政协组织、60多万名各级政协委员作用,发挥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作用,发挥全国政协包容性强、团结面广的34个界别作用,更好反映各层级各领域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实现民主、团结相互贯通。切实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培育协商文化,坚持广泛协商、平等协商、有序协商、真诚协商,做到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在人民政协协商平台上真实反映各界诉求和群众呼声,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实践人民民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有效推动政协协商议政成为委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形成共识、深化共识、传播共识的过程,更好实现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体现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服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明确政协工作制度建设的总体框架和重点任务,坚持以宪法和相关政策为依据,着力建立健全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党的建设、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各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工作制度体系,为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供支撑和保障。

(作者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副书记、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邹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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