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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服务群众、服务街镇、服务治理理念,持续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坚持党建引领,落实责任。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目标要求,在突出组织领导、推进疑难诉求化解、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下功夫,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研究相关热点诉求和解决措施。对接诉即办工作中发现的行业共性问题,专题研究、专人负责、统筹治理、协调推进,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
坚持服务群众,严格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程序办理群众诉求,做到第一时间核实情况、第一时间开展监察监测、第一时间明确解决方案、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完善受理、办理、回访、考核为一体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建立100%回访审核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对群众不满意、问题未解决的合理性诉求一律退回重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诉求,实行升级办理,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持续做好后续办理和沟通工作,确保挂账到期前达到“事解决人满意”。
坚持帮扶指导,形成合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接诉即办水平帮扶试点工作。区生态环境局率先组建了生态环境类“接诉即办”市、区、街镇三级管家体系,确定了区级总管家1名、管家17名及街镇管家26名,依托线上视频会、工作群和线下协调会,提高“上传下达”效率,实现行业类“接诉即办”件实时沟通、重点帮扶、形成合力,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落实靠前指导。
坚持健全机制,提升能力。定期召开“接诉即办”业务培训交流会,提升人员能力,全年累计组织开展了两次线下业务工作培训会、四次线上业务工作培训会,培训各街镇工作人员230余人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丰台区生态环境类“接诉即办”联动机制》《丰台区生态环境接诉即办“三级管家体系”工作机制》等。
坚持未诉先办,源头化解。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群众诉求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对症下药,注重源头治理,做到未诉先办,提高区域性和行业性问题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减少投诉举报问题的发生,从事后治理向事前监管转移,实现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
主办: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