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栏目» 党纪学习教育» “学思想强党性建新功”论坛» 正文
“学思想强党性建新功”论坛
莫做警示教育“局外人”
文章来源:北青网   作者:刘晶晶   发布时间:2024-04-2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纪具象化、生动化党纪党规,形成规矩的“方圆”,让党员干部搞清楚能干什么,弄明白不能干什么,是广大党员干部检视反思、自警自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的“教科书”和“清醒剂”。但是,一些党员干部在参与警示教育时,总觉得“事不关己”,抱着“看戏”心态当“局外人”,浮皮潦草地走个过场,待到违纪受到处罚时又悔不当初。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党员干部重业务轻纪律,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底线意识较为淡薄。另一方面,是这些党员干部没有亲眼看到身边人接受惩处,把案例当故事,认为处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

其实,若是他们能从一开始就把警示教育当作一面“镜子”,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不断“照镜”中时刻进行“政治检查”,及时反躬自省“提神醒脑”,端正思想动态、树牢底线意识,就不必“一念之差”落此地步。比如,可以在强化对《条例》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等形式,以案释纪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明明白白讲清“红线”“雷区”在哪,越过了“红线”、跨进了“雷区”会怎样,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还可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消解受教育者“局外人”的心态,让他们“带进去”思考“换我我会怎么办,千万不能怎么办”,做到防微杜渐。

同时,我们也要谨防一些党员干部,受教育时“惊出一身冷汗”,结束后又“抛之脑后”,抵不住诱惑“回归灯红酒绿”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将警示教育融入平常,时刻警醒党员干部。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深入剖析正反两面案例,用正面典型树牢党员干部的“风向标”,明确人人仿效的方向,引导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把反面典型案例当作“活教材”,引导党员干部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形成“处处守好小节,事事慎始慎初”的思想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与心、外化于行,最终以党纪为尺,束言行正衣冠。

(作者:大兴区高米店街道 刘晶晶)

主办: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