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释放出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彰显了党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各级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思想上绝不能含糊、行动上绝不能迟疑、落实上绝不能变通,切实推动纪律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以学习涵养忠诚之魂,确保执行党纪不破防线。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始终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当前,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了解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握管党治党的“戒尺”。《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对广大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规定得更加充实、表述更加清晰、界定更加精准,更加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共产党人为人做事的基准和防线,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以学习保持敬畏之心,确保执行党纪不碰红线。心中存畏,行则有度。党纪学习教育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不是一堂课、一阵风、一次考就结束的“即时命题”,而是与巡视巡察整改、审计监督整改、工作考核考评和日常监督相融合的“必答卷”。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纪检部门要发挥监督职责,多措并举确保党员干部学起来、学进去、学有敬畏。通过组织旁听庭审现场、收看反腐败警示纪录片等方式,让党员领导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以学习强化担当之能,确保执行党纪不触底线。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担当作为就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条例》中对于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禁令”,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精神状态直面困难挑战,以视名利淡如水、视事业重如山的良好心态对待得失,以只争朝夕、担当有为的奋斗姿态创造新的业绩,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惟有学出忠诚、学出敬畏、学出担当,方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作出积极贡献,护航中国号“巨轮”破浪前行。
(作者:海淀区 邓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