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是民之呼 “到”是责之行 ——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大会发言摘编

2019-09-17    

9月10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此次议政性常委会议聚焦“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进一步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专题进行协商议政。会议邀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魏小东作专题辅导报告,在小组深入讨论后,张革、常红岩、刘学俊、陈涛、周继东、董明慧作大会发言。

市政协常委,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张革

使党组织成为辖区各类组织的“轴心”

当前,“吹哨报到”改革存在着党建引领路径不够清晰、基层治理规律总结研究不够、“条”“块”关系衔接不畅、“12345”热线大数据分析应用不充分等问题。建议:

抓牢党领导基层治理这条主线。党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导航仪,也是城市改革发展的动力源。深化“吹哨报到”改革,首要的就是向党建引领深化,使党组织真正成为辖区各类组织的有力“轴心”,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宣传、组织、动员、凝聚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以赋权、下沉、增效为重点,深化街道乡镇改革,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放,进一步厘清部门与属地的责任、理顺“条”“块”关系;进一步规范细化街道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操作规范,形成责权明确清晰、机构简约高效、权力运行有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以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停车等具体事为切入点,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向社区治理深化,打通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运用好社区议事厅、居民恳谈会等载体,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基层自治和共治的活力。

改革要向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深化。做实“接诉即办”工作,防止“重排名、轻解决”倾向,防止政府大包大揽,用好大数据分析,加强主动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做到有一办一、举一反三,解决群众身边难题,实现群众满意。

市政协委员、朝阳区政协主席陈涛

提高“12345”平台派单精准度

在市政协组织下,朝阳区政协组织区政协委员,与全国、市政协委员组成分调研组,就如何深化“吹哨报到”改革进行了深入调研。

调研发现,在“吹哨报到”改革中,“吹哨”与“报到”之间偶有脱节问题,个别部门与属地之间有效衔接机制不够顺畅;有的街乡把“吹哨报到”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有的职能部门“甩袖子”“等哨响”,主动履责、切实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同时还存在条块合力不足的问题,涉及中央机关和市属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单纯从街乡、区级层面解决难度大,需要市区两级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解决合力。

建议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作用,以落实“三项清单”(需求清单、服务资源清单、服务项目清单)为抓手,在整合基层治理资源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求突破,有序引领区域内多领域党组织,形成合力,创造共抓基层党建、共推基层治理、共同服务群众、共促区域发展、共建美好家园的生动局面。

以强化属地统筹职能为重点,完善“吹哨报到”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尽快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把街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做实做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化基层执法工作。

进一步形成条块有效衔接的合力,市“12345”平台要提高派单精准度,对属于市级部门或市属公共服务企业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直接派给市属部门,同时可通报属地,有效解决目前“接诉即办”机制中属地责任过重、市级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市政协常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常红岩:

推动党建引领与“吹哨报到”深度融合

调研中发现,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还有进一步提升改进的空间。主要是:有的基层单位还没有充分做实党建引领这个关键,存在重完成“吹哨”“报到”任务、轻党建引领的现象;有的基层单位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研究得不深,能力方法不足,党建协调委员会制度有效落实不够;有的地区组织开展“双报到”的形式比较单一,“卫生大扫除”“路口执勤站岗”居多,与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结合得不紧,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吸引力不强。

建议强化机制推动,使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基层治理工作优势。不断推进党建引领与“吹哨报到”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强化党建引领的顶层设计,推进党建引领的机制创新。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上的作用。借鉴朝阳区实行的“社区成长伙伴计划”,通过为社区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对物业管理、平安环境等方面的社区治理难点问题进行会诊,指导社区开展探索实践。积极创新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新形式,加强社区党建、区域化党建、商圈党建、商务楼宇党建、“两新”组织党建,通过利用网格化、大数据,积极推动“智慧党建”;通过加大重点领域推动成立党组织的力度、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为加强和改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以党员所长所能与社区治理的实际需求有效对接为重点,进一步引导、支持和推动党员走出家门、深入社区、服务群众,激发社区居民和各类社会主体携手共治的主动性、创造性。培育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党建工作、社区治理品牌,推动“吹哨报到”改革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

十二届市政协常委、原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

适宜适度确定街道综合执法职责范围

应按照适宜和适度原则确定街道综合执法职责范围。适宜是指纳入综合执法的事项,应当是经常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法问题,复杂程度不高,易于发现和及时处理,属于“常见病”“多发病”。适度即移转的执法事项总量有一定限度,以执法人员对所涉及标准、规范记得住,职责履行顾得上、不偏废为准,合理确定街道执法事项总量。

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系统,任何“零件”缺位失灵,都会影响管理效果。街道综合执法必然与其他执法部门和前端行政管理部门两个方面发生联系,应建立街道综合执法与其他执法机关协调配合的常态机制,确保城市管理无缝衔接,形成一个相互支持、协调联动的整体。

基层综合执法划转街道后,行政执法主体将增多,如果各行其是,可能造成大量执法纠纷,妨害执法成效。应根据依法行政要求,统一执法依据,统一法定程序,统一处罚尺度,统一法律文书。加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保证专职专人专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统一的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和不合格人员淘汰机制。

加快地方立法进程。一方面,制定出台街道办事处条例;另一方面,对市政府2007年第197号令公布的《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进行修订,时机成熟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形成地方性法规。

注重标本兼治。注意在推进街道综合执法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分析违法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积极调动各种资源,综合施策加以解决,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现象出现。

市政协常委、民盟市委副主委刘学俊

加大“12345”平台智能手段应用

“12345”平台是“接诉即办”的枢纽环节。调研中发现,这个平台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一是“12345”成为“接诉即办”平台后,原有硬件设计标准与履行新的职责定位存在差距。突出表现在日呼入量增长迅速,群众诉求接答、转办和办理效果回访累加起来数量巨大,现有电话线路运行能力越来越难以满足功能需要。

二是系统智能化方面的短板日益凸显。在诉求应答上,既缺少细致的专业分类,也没有实现自动语音分类转接;在咨询类诉求应答上,数据库现有内容不够全面、翔实,无法为人工和智能答复提供有效支持,对大量的群众诉求还未实现自动化的实时综合性分析研判。

三是群众诉求接、转、办、复的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对属于市级部门权限、市属公共服务单位责任的问题,属于城市建设发展历史遗留和政策完善的问题,以及恶意投诉等,还需进一步细化分类。

四是“12345”功能的提升,对平台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平台热线接答采取的是购买服务模式,接线员由劳务公司派出,缺少城市治理工作经历。

建议加强平台的具体规划设计,加大智能化手段的应用。顺应智慧城市发展大势,提高平台捕捉、识别、分析数据的智能化水平,逐步加大“类人脑”处理方式在平台系统运行中的应用。加强AI等技术运用与实际工作的对接,围绕数据库完善、群众诉求智能转接应答、数据实时分析和深度运用等合力攻关,通过平台和移动终端软件高水平开发应用,实现需求与供给高度契合。

提高对群众诉求的分类处理能力。对咨询类诉求,组织专业部门及时编写应答内容,加快丰富完善数据库并实现动态补充更新。对办理类诉求,根据办理事项性质特点、完成办理的难易程度,细化设置办理标准,科学开展考核工作。

强化市级部门在诉求办理中的责任。对群众诉求中属于市级部门、市属公共服务单位职责范围内事项,明确其办理的主体责任,完善工作规范和考评,形成市、区、街乡镇紧密衔接、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加强平台队伍能力建设,选派有一线治理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到“12345”平台工作,也可采取轮训的方式,组织“12345”平台骨干人员到部门和街乡镇锻炼,深度接触实际工作。

市政协常委、通州区副区长董明慧

社区居委会试点增设物业委员会

在以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为重点的优化城市治理体系过程中,社区是有机组成部分。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城市的重要实现形式。

当前,社区居委会在紧密联系群众、有效组织发动群众、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问题等方面,还需加强和改进。一方面,社区干部做实做好群众工作的意识经验能力不足;另一方面,社区的设置及社区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的工作体系还不完善。建议:

一是调整优化社区规模。目前,全市18.9%的社区属于3000户居民以上的超大社区,过大规模不利于社区居委会有效联系居民开展工作。应本着“便于自治、便于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合理设定社区规模,对超大社区进行优化调整。

二是完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目前,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的负责人多由居委会成员兼任,其他组织和居民参与较少;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的设置也没有与居民在服务方面的需求完全对应。应进一步做实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一方面,吸纳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站、养老驿站等社区各类组织代表和楼门院长、居民自治骨干等任委员会成员;另一方面,就增设物业、老龄等委员会积极开展试点。

三是增强社区干部工作能力。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资源,面向社区干部组织开展培训,培训既讲历史、讲传统、讲责任,又要通过典型案例,教方法、强能力,组织社区干部到先进社区实地学习。实行社区干部“入户走访”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工作标准,开展工作考核。

进一步理顺社区与部门和街道的关系,深入推进社区减负,重点就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该减的撤减,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实行购买服务,确需保留的建立工作规范、实行费随事转,将企事业单位自行规定的由社区出具证明的事项纳入社区减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