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来了!北京市委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

2019-12-09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坚持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明确贯彻《决定》的总体要求

1.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也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宣言书。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所作的说明和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考虑、目标任务,为我们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构建更加有效的首都治理体系,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2.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3.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本市实际,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把建设和管理好首都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着力健全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的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不断完善首都治理体系,切实提高治理能力,更好地履行首都职责,努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二、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4.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指导工作。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决贯彻“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党的各级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

5.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完善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首都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6.完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各级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相关制度,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

7.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制度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8.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突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对关系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出台前依法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包括全国、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在内的四级代表联系机制,扩大人大代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

9.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机制,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展现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深入推进政党协商,完善民主党派市委直接向中共北京市委提出建议制度。探索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支持各民主党派市委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完善特约人员工作机制。支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完善政协履职工作制度,健全会议组织、履职活动等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委员联系群众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10.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构建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照顾同盟者利益政策,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健全发现储备、教育培养、安排使用、监督管理等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加强新形势下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做好港澳、对台和侨务工作。

11.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

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12.健全保证宪法法律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及时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全市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3.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法为人民服务、为改革发展服务,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提前介入、专班推进等立法工作机制,优化法规草案起草和审议具体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开门立法”,探索“小切口”立法、精准立法,立管用有效的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由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完善法规表决通过后新闻发布制度。完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机制,加强城市治理、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建立健全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使各项法规制度更好彰显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期盼、适应改革需要、体现北京特色。

14.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司法权运行监督机制,完善审判、检察制度机制,完善律师制度机制,推进政法办案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质效。

15.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健全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干预体制机制,加强法治督察,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健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工作协调长效机制,完善非诉执行案件工作衔接。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加大市民普法工作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五、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6.完善行政体制。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推进各级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执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体制机制。健全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督考合一、第三方评估、公众评价、察访核验等工作机制。

17.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深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革优化行政审批制度。以市级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健全财政、金融、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制度体系。完善市级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立成本绩效管理机制。完善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机制,加强违法惩戒。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建设“智慧北京”,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共享开放,完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规则。完善机构法规制度,落实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建立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的机制。深化兵役制度改革,完善征兵配套政策。

18.健全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工作积极性的体制机制。理顺市区权责关系,合理设置和配置市区两级机构及职能。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分级管理体制,完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管理运行机制。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收入划分,推进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政策体系。

六、完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19.完善疏解非首都功能政策体系。统筹规划、政策、标准、管理、服务等措施,健全倒逼和激励机制,完善“控增量”“疏存量”政策体系,坚定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持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深化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构建疏解与提升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腾退空间统筹利用机制,加大“留白增绿”力度,提升首都功能、人居环境、城市品质。坚持人随功能去留,创新政策机制,严控人口规模,推动功能、产业、人口合理布局。

20.完善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健全城市副中心管理体制,加强市委对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的领导。完善对接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的政策体系,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城市副中心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强化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创新城市副中心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建立存量土地盘活机制,创新产业用地供地方式、地上地下整体开发等政策。健全重点产业培育政策体系,完善城市副中心特色小镇规划建设体制机制。深化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结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副中心与河北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机制。

21.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推进机制,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深化京津冀区域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形成区域环境治理新格局。健全产业协作机制,深化京津冀产业政策衔接和园区共建,构建布局合理、衔接配套、梯次发展的产业链条。完善与河北雄安新区及天津滨海新区创新平台协同共建机制,系统推进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改革,破除限制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加强公共服务资源跨区域合作,强化就业、养老、社保政策衔接。完善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体制机制。

22.完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促进集体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引导机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都市现代农业经营机制,健全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政策体系,健全农民增收机制。完善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绿隔地区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落实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健全政策体系,持续提升承载能力,促进南北均衡发展。

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23.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健全国有企业服务首都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企业重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24.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大小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25.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制度。打破行政性垄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完善和提升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26.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制度,支持传统优势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加强规划引导、政策协调,促进高端产业功能区内涵发展。强化技术支撑、质量监管和环保、能耗、水耗等标准约束,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27.健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北京诚信“四大示范工程”,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动审批服务扁平化、简易化、智能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窗办理、一网通办”,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健全“12345”便企服务功能和市区两级走访企业、“服务包”和“服务管家”制度。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

28.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持续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和自贸试验片区建设,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环境,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建立完善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为龙头的展会促进机制。完善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的政策体系,积极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创新创业。保护外资合法权益,拓展对外贸易多元化。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集团。完善京港、京澳全方位合作机制,健全促进京台交流合作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完善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机制。

八、完善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29.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格局。坚持央地协同、市区联动,健全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深化部市会商、院市合作机制,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办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国家实验室,健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机制。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和重点产业促进机制。健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完善“三城一区”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深化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建设发展。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

30.完善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健全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新兴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等后备力量支持力度。加大向用人主体放权力度,健全社会化、市场化人才发现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特点的分类评价和职称评聘制度。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和科技奖励制度,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建立健全更加灵活的科研人员流动制度。强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深化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推进国际人才社区建设,优化外籍人才引进与服务保障制度。

31.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统筹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改进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优化科研经费使用机制,完善科研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实施《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制度,发挥产业联盟、协会的纽带作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机制。健全科技创新诚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度。深化京港澳科技合作机制。完善北京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建立与世界主要创新城市和地区的科技合作机制,提升中关村论坛国际影响力。优化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探索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支持机制,优化有利于国际技术转移交易的制度环境,打造链接全球创新网络和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的关键枢纽。完善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协同创新平台,完善协同创新政策体系。

九、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加快建设全国文化中心

32.落实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问题,切实维护首都意识形态安全。

33.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制定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立健全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加强首都精神文明品牌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34.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深化市属媒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区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

35.完善传承保护历史文脉政策体系。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推进老城整体保护,统筹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和中轴线申遗保护,完善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体制机制,创新文化资源创意产品开发机制。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和监督检查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36.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健全公共文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有效机制。

37.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优化文化产业功能布局,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完善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政策支撑体系。完善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等深度融合发展机制。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健全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健全引导文化消费长效机制。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相关制度,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加强文艺创作引导,完善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批展现中国文化自信和首都文化魅力的文艺作品和文化品牌。健全对外文化贸易机制。完善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机制。

十、坚持和强化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核心承载地功能,加快建设国际交往中心

38.健全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领导体制,健全专项任务推进机制,强化工作力量统筹整合。完善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服务保障机制,建立标准化资源供给体系,构建协同发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建立国际交往专业化人才培养储备机制,打造国际化高端智库平台。建立健全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