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11月28日召开

2019-11-29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11月28日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贯彻的实施意见》。全会强调,北京作为首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使命。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力健全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的体制机制,积极构建更加有效的首都治理体系,持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切实提高治理能力,更好履行首都职责、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蔡奇就《实施意见》作说明并讲话。

  全会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四中全会专门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所作的说明和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考虑、目标任务,为我们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会强调,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紧紧抓住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这个关键和根本,全面领会全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领导的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全会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各项部署,积极构建更加有效的首都治理体系。

  一要加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制度安排。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确保中央政令在北京畅通。完善加强理论学习的制度机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指导工作。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督查问责机制。坚持对党中央负责、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强化市委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切实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首都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要加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落实好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紧建立健全适应首都城市治理需要的法规制度体系;完善人大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落实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动首都发展画出最大同心圆。

  三要加强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好“都”与“城”的关系,更加突出“都”的发展,通过健全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促进首都功能持续提升,切实履行好首都职责。完善政治中心服务保障机制,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努力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创造安全优良的政务环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落实“一核一城三带两区”重点任务,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适应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新形势,完善国际交往功能体系、空间格局和政策体系,完善重大国事活动常态化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国际交往重要设施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国际化程度。着眼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完善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体系,深化部市会商、院市合作机制,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机制,创新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和重点产业促进机制。完善“三城一区”管理体制机制,深化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营造更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健全“四个服务”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要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完善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政策制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发展5G、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抓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动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和自贸试验片区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机制,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优化企业发展制度环境,健全市区两级走访企业、“服务包”和“服务管家”制度,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策体系,加强纾困、增信、续贷、清欠等方面制度安排。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着力构建“一核两翼”联动发展机制,不断完善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政策体系,争取一批突破性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努力打造体制机制创新的高地。落实城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进南北、城乡均衡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以“河长制”为统领的水环境治理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生态涵养区要把守护好绿水青山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抑制开发冲动,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完善生态补偿和结对协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五要加强提高超大城市治理水平的制度安排。认真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坚决落实“双控三线”要求,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首规委作用。深入推进规自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村地区管”体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精治共治法治,夯实基层治理基础,逐步形成具有首都特点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着眼打通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以赋权、下沉、增效为重点,落实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实施街道办事处条例,完善建设文明街道、活力街道、宜居街道、平安街道的机制。坚持党建引领,调动辖区资源,将小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社区治理范畴,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构建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加鲜明地树立起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工作导向,持续深化“吹哨报到”改革,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着力完善首都政治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坚决维护首都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六要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紧紧围绕“七有”“五性”需求,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落实“七有”要求,重点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充分就业、改善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困难群体帮扶、低收入农户帮扶等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满足“五性”需求,在办好便民店、治理交通拥堵、缓解停车难、加强物业管理、加装电梯、体育健身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推动形成有效机制。完善“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用好测评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完善对口支援制度机制,助力受援地区如期脱贫。

  七要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制度安排。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和实施举措,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并形成制度,切实抓好“8+2”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全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并带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要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对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要往前排,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创新,坚持推进具有北京特点的改革,并把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管长远的制度和法规。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要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