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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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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组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2

4月2日

1953年4月2日,第一次普选人民代表。

1953年4月2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发出《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和《关于选民资格若干问题的解答》,拉开了新中国第一次人民代表选举的序幕。

这两个文件是根据前不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要求发出的。这个选举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根据这个选举法,中央人民政府选举委员会作出决议,在年内召开由人民普选产生的乡、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指导基层的选举工作,4月2日这一天,中央选举委员会发出了这两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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