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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力做好接诉即办工作,稳步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水平。
建立部门领导负责机制 切实解决疑难诉求问题。各部门把接诉即办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主管科室领导负责制,遇到疑难诉求件要做到亲自过问、把关,专题研究、推动解决疑难件或不满意的问题。
完善定期会商机制 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坚持每周召开1次接诉即办工作分析会,重点分析研判疑难、复杂诉求问题,查找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领导小组成员点评会,总结当月“接诉即办”办理情况,通报本月接诉即办“三率”考核成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执行未诉先办机制 从源头解决诉求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群众诉求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对症下药,注重源头治理,做到未诉先办,提高区域性和行业性问题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减少投诉举报问题的发生。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和主抓手,主动向前,通过以点带面、深入核查、综合施策,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源头减少接诉即办件。
落实“四个第一时间” 快速提高执法效率。第一时间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告知受理情况,了解真实诉求,减少重复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监察监测,查清诉求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反馈举报人;第一时间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企业达标排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
主办: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